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服务清单的通知》(浠审改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6月份是“三个清单”的集中审核阶段。为提高审核质效,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审核分工
根据文件规定,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由编办审核,服务清单由政务中心审核后报审改办备案,请各单位按此要求,将送审资料分送上述两个部门审核。
二、送审资料
送审资料除三个清单涉及的表格外,单位还须报送三个清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依据文件,依据条文须用波浪线予以标注。送审资料须经单位会议研究后以纸质文档报送,且必须由从事资料整理的专业人员亲自送审,以便审核过程中面对面交流沟通。
三、送审流程
送审分初审、复审和定稿三个流程。
(一)初审。单位送审时,首先按要求报编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初审人员初审,初审合格,由初审人员加盖初审条章,不合格的,当场反馈原因,单位予以修正后,再进行初审,直至合格。
(二)复审。初审合格加盖初审条章的送审资料交编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复审人员审核,合格的,由复审人员加盖复审条章,不合格的,反馈原因,单位予以修正后,再进行复审,直到合格。
(三)定稿。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审核合格后的送审资料方可定稿。单位须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按规定式样(另行通知)编印成册,加盖部门行政公章,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签字后,报审改办备案,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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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编办、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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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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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农机局、统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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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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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档案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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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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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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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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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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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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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人行、采砂局、公共资源交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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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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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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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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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抗办、农经局、老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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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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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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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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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办、县志办、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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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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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商务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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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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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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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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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办、统计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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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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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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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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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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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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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物价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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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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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人防办、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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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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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广电局、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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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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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局、执法局、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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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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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房产局、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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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