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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浠水县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3-30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浠水县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5325日             

 

浠水县行政审批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和《市改革办印发〈黄冈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的通知》(黄改组办发〔20142号),以及《浠水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实施细则》(浠办文〔201433号)等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现就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清理审批事项,调整归并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应进必进,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办理到位、审批部门窗口授权到位、审批过程电子监察到位。逐步实现办理行政审批只进一个中心、只找一个窗口、只办一次申报、只去一次现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

二、改革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1、清理规范要求

按照“减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的要求和“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可合即合”的原则,比照省内外行政审批最优的县市,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全流程。清理优化后,将清理审定的审批服务事项和审批服务流程向社会公示,未经审定及公示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律停止实施。

2、清理规范的对象和内容

1)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职能的部门。

2)职能部门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及工作流程。

3)与审批事项相关联的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其服务流程。

3、清理规范步骤

1)清理规范阶段:职能部门组织专班清理事项、优化流程后,由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领导班子审定后报县政府法制办。

2)法制审核阶段: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财政局、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对审批收费事项的合法性和审批服务流程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3)修改完善阶段:职能部门根据法制审核阶段的审核修改意见对审批流程进行修改完善。

4)审定公示阶段: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法制审核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其流程,以政府文件予以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二)整合职能,分类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1、归并整合审批职能,统一设立行政审批股

县直41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在职能归并整合的基础上,统一设立行政审批股(科),将审批服务职能全部归并到行政审批股(科),归并后其他科室不再承担审批服务职能,只承担审批法规政策宣传、审批流程修订、审批现场踏勘、监督检查和管理、行政执法等项职能,实现批管分离。内部职能归并和机构调整工作,原则上采取撤、并或加挂牌子的办法予以解决,整合方案拟订后报县编办审核,由县编办发文明确机构名称和职能。行政审批股(科)成立后,统一制作行政审批专用章,由行政审批股(科)代表本部门本单位对外统一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2、分类推进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1)审批事项多、工作量大、审批事项与其他部门审批事项相关联且已进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股(科),行政审批股(科)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审批人员集中进驻中心工作,部门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现场办结到位。

2)审批事项少、单一,工作量小的且已进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确定内设科室增挂行政审批股(科)牌子,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审批窗口,集中统一受理,部门实行动态值守、预约到中心办理;

3)审批服务事项多、业务量大、已建有办事大厅、因中心场地原因暂未进驻政务中心的公安、民政婚姻登记、人社社保服务、国税办税服务、地税办税服务等部门,单位内部按归并要求和改革到位后,除应在中心设立窗口保证投资项目审批能在中心办理外,允许在单位设立办事大厅开展政务服务,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监督。

4)暂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发改局、公安局、广电局、经信局、体育局、烟草局、教育局、水产局、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残联、能源办、盐务局、编办等15个单位,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同步整合审批机构和职能,设立行政审批股(科),整体进驻中心,并根据业务情况或单独设立窗口或设置综合窗口,开展政务服务。

5)待新的政务服务大楼建成后,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股(科)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全部进入新的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三)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运行机制

1、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结合电子政务专网平台建设管理,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网上公开、网上办事提供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的内部电子审批系统应与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办公系统对接和实现数据共享。

3、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应在互联网上开设统一规范的服务通道,开展网上服务,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网上审批和服务。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股(科)、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本部门和“浠水县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并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网上服务提供必要通道。

4、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能及工作人员、各窗口办事岗位工作人员、各窗口办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期限、办件实时状况、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采取电子政务平台、公告栏、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载体进行。

5、各部门明确一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的首席代表,部门主要负责人向首席代表签发审批授权委托书,赋予其行使本部门行政审批一般申请事项的决定权、重要审批事项的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及印章使用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检测检疫、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一般事项,由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内以本部门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实现现场办结。对因各种因素制约,难以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实行委托办理、限时办结、核准发证。

6、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承诺办结制、并联办理制、AB角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统一收费制等运行服务制度。

7、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实现省级SI9001认证。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是一项涉及内部职能机构调整、部门间协调配合、审批服务流程优化提速的一项综合性改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科学部署,组建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工作专班,确保这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工作安排

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试点阶段20155月底前完成):选择工商、卫计等部门开展试点,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2、实施阶段20158月底前完成):通过清理事项、简化流程、整合职能、设立机构、规范制度等措施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3、检查验收阶段20159月底前完成):组织专班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作为优化环境的重要考核依据。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  邮政编码:438200
电话:0713-4233846 传真:0713-4233846 电子邮件:xsxbb4233846@126.com 投稿邮箱:xsxbb423384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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