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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浠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13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浠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浠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511

 

浠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

 

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对接简政放权事项,加强依法监管,扎实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打造行政审批高效、权力运行规范、发展环境优化的县市。

一、全面提升简政放权承接能力

1.全面承接上级取消调整下放事项。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文件,逐项做好承接落实工作。上级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及时停止审批并加强后续监管;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应作出调整,优化审批流程;上级政府下放到县级的审批事项,依法厘清审批要素,规范审批流程,纳入目录管理。(责任单位:审改办,政府各部门

2.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纳入目录管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予以调整或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对未纳入目录管理调整到其他行政权力中的原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开展进一步清理,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依法予以取消或规范。(责任单位:审改办,政府各部门

二、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3.贯彻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完成《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的编制、公布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目录管理制度,根据要求动态调整更新目录。做好与全省通用目录的对接调整工作,确保在事项顺序、事项数量、事项名称、大项小项等方面尽量与全省通用目录保持一致。做好与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对接调整工作,进一步清理全县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行政审批部门按目录实施审批。责任单位: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4.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对《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列入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审批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向当事人提供标准化文本。减少审批环节,推行一审一核、即审即办;缩短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承诺缩减三分之一;精简申请材料,对非法定申请材料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予以精简;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表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岗位制和并联审批制等制度。(责任单位: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政府各部门

三、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5.推进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办理到位、审批部门窗口授权到位、审批过程电子监察到位。启动建设“市民之家”,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实体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探索建立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行政审批 “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6.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投资项目联审平台、行政审批工作平台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主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推进电子政务专网的组网和行政审批工作平台的应用,启用“掌上移动”办公审批系统,全面实现全县范围内的网上审批互联互通。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7.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对县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以及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开展清理,编制县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目录、申请材料、所涉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依法完成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以工业项目帮办中心为枢纽,实行投资项目网上“一口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办事公开”的联合审批运行模式。(责任单位: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四、全面清理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8.精简投资审批前置事项。全面清理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对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但通过修法予以取消的,一律予以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发改局,政府各部门

9.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建立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进入目录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坚决予以废除。研究制定投资项目前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服务流程,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发改局,政府各部门

五、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10.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依法设定、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要求,对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浠水县行政权力清单(2014版)》进行清理调整,及时动态更新权力清单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审改办、法制办,政府各部门

11.优化完善行政权力事项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审改办、法制办,政府各部门

12.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服务清单。按照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要求,全面厘清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编制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服务清单,打造阳光政务,促进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责任单位:审改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六、积极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13.加强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督。完善审批部门内部监督、监察审计等综合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加强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的监督,确保依法审批、公平审批、阳光审批。杜绝不一次性告知、增加审批条件、超时限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责任单位: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审计局,政府各部门

14.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审批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审批和监管行为的监察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责任单位:审改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各部门

七、深入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15.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压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落实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全面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制,进一步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探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并发放”的新机制,加快“三证合一”改革步伐。(责任单位: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16.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有保留项目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人社局

八、着力加强相关机制建设

17.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述职述评制度,适时组织督办检查,年底召开述职会议,总结经验。建立行政审批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会议,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审改办 

18.加强业务学习。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地区经验,提升从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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