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散花示范区管委会,三角山度假区管委会,策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根据《湖北省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鄂政发〔2014〕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文件精神,在对《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版)》进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
县政府各部门要在《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之内实施行政审批,目录之外一律不得审批。县审改办(县编办)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和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审批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备案管理。
二、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为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各部门要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附件:浠水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
2015年12月24日